為國家門戶安全把關

除了透過高普考加入移民署的管道之外,預計最早今年下半年將通過「移民行政人員特考」,提供有心進入移民署的人另一個機會哦!

 

不只是管理人流這麼簡單

談到移民署, 即過去的入出境管理局, 相信多數人聯想到的主要業務,當然非取締「非法入境」 莫屬囉! 不過, 若以這個定義解釋移民署所扮演的角色未免過於狹隘。事實上,管理「人流」,也就是人員跨越國境的流動(入出境),只是移民署眾多業務執掌之一。而針對非法入境人民的收容和遣返,也早已是過去較為消極的做法。

如今的移民署,不但將業務範圍積極擴大至移民輔導及非法停留、居留查察等工作,服務窗口更延伸遍及全台25個縣市,服務對象則包含我國國民、無戶籍國民(華僑)、外國人、港澳居民及大陸地區人民等5大類人士。

未來,移民署除了持續保障合法及取締非法入境之外,更將針對外來人口進行輔導關懷工作,例如辦理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班、設置「 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結合民間團體或非營利組織辦理各類宣導活動等,務求讓新移民快速適應台灣社會,一起建構良好的多元生活環境。

 

需用人才得能文能武

為國家門戶把關的任務大不易,所涉及的的核心專業知能當然也不只是文書處理、蓋章放行如此簡單,舉凡警政、行政、法律、社會、社工、外語等盡皆包含在移民署會接觸到的領域,除了靜態面工作外,還包含具司法警察專長的動態面工作。此外,針對入出國安全與移民資料的蒐集和事證調查,則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事項,必要時更得接受國家安全局的指導、協調及支援等。

據移民署表示,移民署人力涵蓋高普特考中的戶政職系、一般行政職系、土木工程職系、電力工程職系、法制職系、資訊處理職系、會計職系、人事行政職系、政風職系等。其中又以戶政職系的職務數最多,為移民署的核心人力組成。像移民署去年申請高普考試99人中,就有92人為戶政職系人員;今年移民署提列高普考職缺33名中,戶政職系亦佔了28名,由此可見一般。除了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人員外,移民署也會配合業務單位實際需求聘用約聘僱人員,以一年一契約方式辦理各項業務。

至於可能釋缺的單位,包含業務單位如入出國事務組、移民事務組、國際事務組、移民資訊組等;派出單位如專勤事務第一、第二大隊,國境事務大隊、收容事務大隊、服務事務大隊等,還有輔助單位像是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和政風室。

待遇方面,戶政職系職務除現行公務人員給與表的俸額外, 還可參照「 專業加給表(二)」支領專業加給(參考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網站);年滿40歲以上可享有每兩年一次的健康檢查費用補助,最高3千5百元。還可視年度經費狀況辦理慶生、文康活動、未婚聯誼及親子日活動, 藉此聯絡同仁情誼,凝聚機關向心力。若有專業專長並配合勤務需要加班,還可申請「超時津貼」,少則5千至8千元,多可達1萬7千元左右,相較其他單位可算是薪資優渥。

移民署特考開辦減少人力浪費

不過,即使福利待遇如此優厚,移民署仍然在人才進用上遇困境。原因何在?據移民署解釋,如前述,由於移民官還需具備司法警察專長,但如查察、收容、遣送、逮補及犯罪偵查等強制性公權力的任務,都必須受

過警察專長訓練才能執行,超出許多人對移民行政工作的認知,更別說高普考試戶政職系及格人員認為和一般行政機關的戶政職系八竿子打不著的工作內容。這也成了移民署人才外流的主因,大大地影響業務推動。

移民署大家長謝立功署長考量到用人困境,移民署因此在經過深入檢討評估後,決定申請辦理「移民行政人員特考」,建請主管機關考試院訂定符合移民專業的考試科目,並讓錄取人員接受專業訓練,以便進用符合專業需求的人才。而第一屆移民署特考預計最早將在今年十月左右開辦,想要在今年考入移民署的人,千萬別錯過這難得的機會哦!

 

忘得少且撐得久就能達標

對於不是相關科系的考生來說,訂定讀書計畫非常重要,每天規定自己至少唸幾個小時,假日可以唸久一點,重點是要一路撐到終點考完試為止,這份毅力和耐力才是最難的部分。

如果從科目準備上來看,法規政策往往是非法律相關科系考生最容易踢到鐵板的科目,像是移民法規與政策、刑法與刑訴、行政法、戶政法規等。無論哪一科,都建議先將法條從頭到尾看過一遍,腦中建立基本架構後,再集中火力準備重點篇章,以移民法規與政策來說,兩岸關係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都是重點。

由於法科的內容龐雜,千萬不要浪費時間在一些很少用到的冷門法條,只要加強背誦其中的重要法條就足。至於行政法對很多考生來說入門較難,但其實只要搞清楚重要觀念,反覆勤做考古題練習,就能有不錯的成績。

而刑法與刑訴則是連具有法律背景考生都得頭痛的科目,加上學派、學說意見分歧,光是整理這些觀念就讓人慌亂,也難怪這一科總是讓很多考生舉白旗。其實,答題時即使不確定答案,只要觀念正確,邏輯清楚,最後就算答案錯誤,至少能掌握答題基本分。不過,最重要的是別交白卷,那可是一分都拿不到的哦!

 

高普考考試資訊

高普考戶政類組考試資訊考試日期:100.07.14∼100.07.18

 等別  考試資格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
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
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1.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
法學緒論30%、英文40%)
◎1.行政法
2.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3.社會工作
4.民法總則與親屬編
5.移民政策與法規(含兩岸關係條例、入出
國及移民法)
6.戶政法規(含戶籍法、國籍法、涉外民事
法律適用法及姓名條例)
 普通考試 1.同上述高考三級應試資格第一點。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得有證書者。
3.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
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1.行政法概要
※2.移民法規與戶籍法規概要
◎3.社會工作概要
4.民法親屬編概要

註:1.初等考無招考名額。 2.「※」符號採測驗式試題、「◎」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試題。

以上資料來源: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精采的內容,請看2011 06月份my plUs加分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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