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長大500X450

【只要你長大】

加入創意飛奔的「文創業」 進入俯拾皆是的美學人生

不變的通則,就是變

文= Carrie / 圖片提供= 祥瀧股份有限公司

平日的華山藝文特區、假日的師大夜市總是集合著來自各地的青年,以文創為號召販賣自家精心獨創的商品,深受年輕族群的喜愛。由於社會風氣匹變,近年來文創不再是小眾市場的天地,而是深受期待的另一發燒產業,並帶動了一股新鮮人加入文創職場的炫風。在人人都想自許為藝術工作者,搶搭文創列車的當下,腦袋要夠「新」、作品要夠「嗆」。你準備好了嗎?


設計凌駕功能 質感超越價值

隨著國人生活水準的提高,以往只強調功能、性能、品質的傳統商品似乎無法再受消費者的青睞,因為對他們而言,除了實際功用之外,視覺的感官、整體的設計已逐漸成為消費者選擇商品的重要考量。功能,不再是唯一的賣點,能打動人心才能抓到顧客的需求。

除了對生活軟硬體的品味重視外,民眾在物質生活滿足之後,進一步希望
追求心靈層次的提升,當然對藝術文化活動的參與就更為頻繁。無論是靜態的展覽或者動態的表演,甚至是戶外的大型展演活動都一再地吸引了新一代年輕人的參加,更成為普羅大眾除了傳統娛樂之外的另一種精神食糧。

藝術、文化、創意,已成了這年頭的生活必需品。少了它,你就落伍了!

面臨競爭 產業的第二春

除了消費端的轉變之外,在產業面而言,台灣過去以大規模製造為主的產業生態,近年來面臨削價競爭產生了發展瓶頸。尤其在歷經金融海嘯之後大家更體悟到唯有具備創造力方能保有競爭的優勢。各種產業紛紛想破頭試圖找出起死回生的妙招,創造產業的第二春。畢竟光靠傳統的生產素材已不符合現今多變的經濟模式,我們已進入「知識」創造價值,創造財富的時代。而所謂文化創意產業正好是種種變革之下非常適合的出路,以一種感性經濟的型態結合各方資源重新出發。

甚麼是文創?依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的定義:「結合創作、生產與商業的內容,同時這內容在本質上,具有無形資產與文化概念的特性,並獲得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而以產品或服務的形式來呈現。」由於文創有別其他產業,具「他人不易模仿、亦偷不走」的專業特質,加上能夠集合不同產業的匯流,使得文創產業的附加價值可以不斷放大。當西方各國、日本、韓國早把藝術文創當作一項產業來投資經營時,台灣的腳步似乎有點落後。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布從1980年開始全世界文創商品行銷產值從953.48億美元到1998年3879.2億美元,成長高達407%。面對全球的不景氣、產業的蕭條,文化創意似乎成了帶動經濟的最佳解藥。


為此,政府繼2002年完成「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推動十大重點投資計畫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列為重點任務後,在98
年又推出六大新興產業旗艦計畫欲進一步落實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行動計畫。如此積極作為的目的就是看準了文創產業的大好未來。深信文化創意產業所具有的發展性與潛值。

根據立法院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所指的文化創意產業共計十六項,涵蓋範圍極廣,包括了視覺藝術、音樂表演、文化資產、工藝、電影、廣告、產品設計、創業品牌、建築、出版、電視廣播.等共十六項目。舉凡你現在視覺可見的窗外動態看板、手拿的咖啡杯、身上穿的潮衣.都可能是出自於文創的巧思。

【精采的完整內容,請看9月號my plUs加分誌雜誌】


arrow
arrow

    myplUs+加分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