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當年500X450

把義工這個人生志業做的這麼有聲有色,令人尊敬,前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李伸一是台灣社會典型代表人物。為了母親當年的告誡:「如果有一天成功了,記得要多幫助別人。」他窮其一生都在努力推動台灣成為一個「每個人都活得更有尊嚴的公民社會」。今年他七十歲了,他的義工生涯還在繼續著。   文=郭孟君 / 攝影=藍森松 / 照片提供=有鹿文化
  對許多人來說,買東西的時候,包裝上會印製著成份、製造日期、賞味期限和生產者資訊,就跟太陽每天會打東邊出來一般的理所當然。但事實上,自從1980年5月爆發的食用油中含有多氯聯苯、造成台灣中部超過兩千人發生中毒的悲慘事件後,台灣意識到消費者權益需要加以倡導和保障,也不過才短短的三十年。

  這三十年來促成台灣邁入公民社會最重要的動力,首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因為多氯聯苯事件而催生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發起人之一的律師李伸一,其實年輕的時候,就對於消費資訊的不透明有著切身之痛的小故事。

  當年李伸一離開儉樸的南部北上就讀台大法律系,為了當家教打工賺一點錢也為了準備高考,所以暑假還是繼續留在學校宿舍裡沒有回南部。當時他住的學生宿舍設備簡陋,別說餐廳了,連開水都沒供應;只能在別的宿舍搭伙,一個月付一百八十元,然後趁出去吃飯的時候,用個大茶壺把開水提回自己的宿舍。有一天要繳下個月伙食費了,他把一百八十元的鈔票對摺放進襯衫口袋,照例提著茶壺單手騎車出去,沒想到半路上為了閃避來車就摔了下來,單車的把手還不偏不倚地戳中他的胸口,當場讓他痛得快暈過去。

他想起在鄉下時,一般人有什麼病痛,大多到中藥店找赤腳醫生拿藥粉吃,疼痛加上不諳世事,李伸一於是就近找了一家中醫診所求診。掛完號看完診,醫師要他付診療費一百元。但當時要是付了一百元,接下來就要挨餓大半個月了。於是李伸一很老實的說明付不出這麼多錢,沒想到醫師卻直直的看著他說:「你口袋裡不是有一百元嗎?」

艱困童年成為堅實家教

  李伸一的母親對他的影響非常大,他說小時候家境不好,因為父親被日軍徵調參加二戰不在家,飽受大家族其他成員欺凌,上學後也因為家境不富裕而嘗盡人情冷暖。從沒下過田的母親得親自操勞農務和想辦法養家活口,為了幼小的李伸一想吃雞腿的心願,母親居然還想出切一段大蔥讓他當作雞腿咬來配飯吃。當時是因為大蔥辛辣呢?還是心裡覺得委屈?李伸一說只是記得當時邊咬著蔥邊掉眼淚。

這樣的情況一直到小學四年級,李伸一的父親奇蹟似生還回家後才得到改善。「母親告訴我,人一定要靠自己,要我好好用功念書,做個有用的人,才不會被人欺負!但如果有一天我成功了,記得要多幫助別人,絕對不可以欺負他人。」這一席話一直深深的印在李伸一腦海中,當年的幼小心靈暗暗下了決定:不但要努力有所成就為母親爭氣,有能力的話,也一定要盡其所能的多幫助別人。

順利完成學業、當上律師,卻因為不願類似多氯聯苯事件重演,而一頭栽入消費者保護和倡導運動。過程中,曾受到廠商脅迫、官員施壓,也曾發生消費者擔心提告會遭受報復而臨陣脫逃的氣餒。但時到今日,任何人要是身體不舒服,走進任何一家合法的醫療院所,一定能在明顯可見的地方,看見醫生執照、掛號費多少元的標示;不管買吃的還是用的,商品一定會標示著價錢、成份、產地和製造日期等訊息。這種讓人人都能視為理所當然、安心生活的基準,正是當年消基會這一批無懼於於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的人堅持下來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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